2010年12月28日 星期二

聖誕。愛宴與獵槍

文、照片:杜雅蒙


夜裡,獵人尋找祖先賜與。
聖誕夜,我回部落與家人一同過節,也守著原視論壇節目「原地發聲」。在家人笑鬧聲中,電視節目來賓提到今天是平安夜,原住民卻越來越不平安。或許從非原住民的眼光來看,現在原住民生活過得越來越好,家裡有家電、出門有汽車。但就我的部落經驗來看,村裡越來越多人沒有土地,搬到外面打零工、租房子;鄉裡越來多筆土地被財團以甲為單位買走;村裡的孩子越來越不會說母語,包含我自己。我是到國小一年級才開始學國語,但年過三十,我的母語能力卻越來越差,到現在僅止於簡單的日常對話。至於我的弟弟妹妹更不用說,從來不能用一句完整的泰雅語陳述事實,而只能用國語夾雜著一兩個泰雅語單字表達。

為了慶祝家人團圓,父親特別在部落附近狩獵。感謝神眷顧,父親在聖誕夜平安歸來且帶著祖靈的給予,妹妹叫醒了所有家人一同見證父親的成果,並且閉上眼睛感謝獵物成為我們的食物。

漁獵也是部落人傳統生活習慣,但「原住民族基於傳統
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野生動物管理辦法」草案附表中,
非每個部落都能狩獵。
我的獵人父親從來就不懂狩獵的法令,例如他的土製獵槍應該要去警察局登記。還有,最近一個月農委會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的「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野生動物管理辦法」,這個草案明定了原住民獵捕動物的期間、數量、獵物的種類。我父親可能一直不會了解,如果這個草案變成了法案,父親是不能夠自由上山打獵,更不可為了家族團圓的理由上山狩獵。依據這個管理辦法,狩獵必須是依法設立的原住民人民團體因為傳統文化、祭儀所需為限,且經過申請、審核通過後才能。

前幾年的聖誕節,由我父親負責部落愛宴的山肉供給,但所獵捕的獵物還來不及給部落過節用,父親就已經因為違法狩獵,在聖誕夜前幾天進了警察局。至於原本要供給部落的獵物,早就被警察局拍照後就不知去向。

獵人爬上樹幹,放置獵夾。
父親也跟其他電視新聞報章媒體常看到的其他獵人一樣,在警察局裡面等著進法院跟法官見面;不同的是,其他獵人有民代、立委強力關照,甚至引起媒體競相報導,但在我們的現實裡,大溪分局裡只有我們幾個兄弟姊妹,陪著我那充滿挫折的父親。

警察說父親是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父親使用的獵槍沒有登記,又加上在深夜裡所射到的鳥,是保育類的鳳頭蒼鷹。傳統上來說,黑夜裡動物發亮眼睛是祖靈的賜與,獵人應該要以虔敬的心補獲,但父親遵循傳統規範,換來的是父親因狩獵成為了罪犯,他怎麼也想不到在自己的獵場裡,自己竟然成為了罪犯。

還記得那天,我們一家人沒睡,陪著老父親在警局裡,一早又跟著父親到了法院裡,繳了兩萬元的保費,父親離開了地方法院。我看見父親的眼神裡除了驚恐,也有許多疑惑。在後幾個月準備開庭的前一天,我們深怕父親聽不懂國語,我們交代了不管法官說什麼,都要說不知道。我在法院簡易庭裡的最後一排,看著父親曲著身軀,因為害怕雙腳不自主抖動的樣子,真沒想到泰雅的老獵人數世代傳承、引以為傲的狩獵技能,在現在的律法來看,可一點也不光榮。後來法院寄來了文件,寫來了緩刑四年,四年內打獵如果再抓到,就要判七年有期徒刑判決。

部落獵人原是光榮的,但現今卻變成不光彩。
其實在這之後一切就都改變了,父親很少再替部落活動打獵了,部落的獵人因為爸爸被抓的事情逐漸消聲匿跡了。害怕狩獵,獵人不再上山,部落酒鬼也變多了。

今年聖誕夜一聽到電視節目裡,一位來賓用泰雅語說,希望我們真有平安。這幾年來,我的感受特別深。看著部落人一個個因為沒有土地離開部落,小朋友牙牙學語所學的是國語,獵人越來越不敢狩獵,自己越來越不熟悉自己的語言,我強烈地感受到,我們的族群到了生存的關口。是的,我們的生活會越過越好,但是慢慢的,我們的族群界線越來越不明顯,最後,我們也會逐漸消失。要找泰雅族,恐怕只能像現在平埔族群那樣,用盡了力氣拼了命只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


(本文亦刊登於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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