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8日 星期三

原民土地的冰山一角:花蓮港口部落的還我土地抗爭

文/ 施聖文

民國79年,花蓮縣港口部落的族人,依照原住民保留地增編作業要點,合法申請祖耕地。然而,承辦人員以遺失申請文件的明顯行政疏失,將土地編為公有財產,並被劃撥至東部風景管理局使用。

在歷經各種行政訴訟的程序中,至今已過20年, 並未有任何單位出面提出解決或協商的辦法,除了互踢皮球外,並用「現今」各種法令依據來矯飾過去的行政疏失。原住民的土地問題仍在各種劃界的模式下,一一的拆解與流失。港口部落族人的土地問題,在各種行政程序的過程中無法獲得解決的情況下,走上了抗爭這條路,合法申請土地遭到侵佔,卻在抗爭行動中,成為「非法」的集會遊行。

港口部落的土地問題其實只是原住民族土地問題的冰山一角,其中糾結在於「整體開發」的思維,呈現一種扭曲的虛偽進步。這樣的思維包含台東美麗灣、花蓮的亞泥,乃至於坐落於水源、森林保護區中的原住民部落等等,都長期以來受到「整體開發」的邏輯,將原住民視為被規劃者的角色。甚至於這個被規劃是犧牲祖傳的土地,提供平地都會或外來觀光遊客的便利與收益。

而此一事件未能引起「高層」的關注,乃是在於政府思維中習以為常的慣性。之所以如此,乃是掌握的合法暴力工具的使用權,其中暴力工具的使用不僅僅是警察,同時也將「法令」作為壓迫原住民的工具。行政機構往往以解釋法令的說詞,來強調依法無據,並以整體開發的大餅,企圖說服人民權利的犧牲。

邊緣事件中,總是難以揭開這些內部的不正義。而在抗爭衝突下之後所轉移的焦點,模糊了抗爭事件中真正議題的核心。因此我們亟需建立一種邊緣思維與論述,來對抗整體開發思維,而所謂的邊緣思維並不是一種同情弱勢的模式,而是需要去彰顯當代作為一個民主政治中的批判力量。

無論是抗爭也好,或是走上行政訴訟有好,弱者的武器不是一味的求取同情,而是透過鏡頭、透過文字、透過小眾媒體等等可能發聲的管道,彰顯這些不正義的對待。

事實上,這個事件已在2008年被報導出來,然而追逐腥羶色的主流媒體,何時才能拋棄政治議題作為主要新聞題材,我想是不能期待。

這些不正義不能再任由行政官僚的矯飾與推托,繼續的拖延。然而,這需要更多的資源挹注,抗爭是需要耐力與能量的,我們也必須呼籲未來的原住民的政治人物與菁英們,持續的對於原住民土地問題的關注。不是只是丟資源、蓋馬路,建設蚊子館,而是回到根本的行政制度中,將資源挹注在原民抗爭的道路上,站在族人的身邊。

(本文亦刊登於台灣立報)

延伸閱讀:【原住民新聞雜誌493-1】港口村的心願 200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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