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6日 星期三

沒有部落與民族性的「頭目會議」

文/ 施聖文


11月7日的「100年度原住民族頭目及長老文化交流會議」,作為一場「政治動員秀」來推銷執政黨原住民族的政績,的確展現了國家行政體制的優勢。姑且不論其中所謂的「消費」原住民,或是選舉操作,這樣的會議型態,卻讓人產生許多的疑問。

2005年,筆者曾參部落會議的推動,並至各部落進行說明會,主要是希望落實原住民基本法的精神,透過部落自主發動的部落會議形式,來體現部落自主管理的基礎。然而這樣的工作推動,並未受到當時各級政府與相關政策的支持,所謂的說明會也是僅憑幾位有相同概念的原民會族群委員來支持。

透過部落會議,不僅凝聚部落的共識,同時也可依循部落的傳統慣習來選擇領導者,既所謂的「頭目」。然而每一個民族對於領導者的推舉,不一定是世襲身分而產生,例如在泰雅族部分的流域群中,會依循著任務型態而會有不同的領導者。而當部落有難決之事務,則以部落耆老會議作為最後的裁定。

側看這場「頭目會議」,不僅無法體現部落自主的意願,同時看到透過國家的行政體制,進行政治性的動員。部分媒體從會議程序的角度,痛批不尊重參與會議的頭目與耆老,尤其在發言時間上,更顯得倉促與不尊重。就算如孫主委所說辦個三天三夜的頭目會議,讓大家暢所欲言,也不能抹去這場會議所呈現出的怪誕現象。

首先,就出席的代表包含部落耆老、頭目、地方民代、社區發展協會的幹部等,似乎在政治宣傳上,宣告了一種「全國性」的代表性意味。這裡並不是質疑參與會議的成員的資格,反而是這些參與會議的成員資格,是透過這場會議來標定的。沒有民族整體的文化意涵,也沒有政策上對於原住民族相對應的政治程序。所謂「怪誕」便是來自於依據政治動員來標定自我民族身分的奇事。

其次,台灣政府長期處於一種侍從體制中,它並不徑然是所謂的行政倫理,它所包含的是一種長官與部屬間的「規訓」,而政治資源的運作僅是作為長官們功成名就的踏腳石。因此,量化的數值(如出席人數)的形式邏輯,成為政治資源運作的政績。

最後,在短暫的討論時間中,只有關注在資源的運用上,所謂文化交流在各級「長官」們的發言完便提前告退的情況下,僅以書面進行彙整。而這些意見也只能以「慎重」、「參酌」等等政治修辭,來表達對於個人意見的尊重,徒留形式。

各種怪誕現象,交織出一場令人嘆息、扼腕的畫面。如果有可能,是否更應該加速的進行部落自主會議的推動,這不需要「自治法」的通過,而是結合部落傳統慣習與現行民主程序來確立部落主體的代表性。

如果真要一場沒有部落與民族性的頭目會議,我想一年也開不完吧。


(本文亦刊登於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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