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2日 星期二

族群政治中的轉型正義還是政治秀

文/ 施聖文

6月14日原住民自治法無法完成協商而暫緩通過,所謂的政治協商到底是在玩什麼把戲?而原團所堅持的理念與現實狀況之間又會有什麼樣的發展?而在政治協商過程中爭議最大的土地與財源的問題,又有著什麼樣的弔詭值得注意?

從自治法推動至今,在以官方版的自治法為基礎,無論是政黨或是民間團體,都各自動員爭取所謂的社會的「民意」支持。針對法條中所掩蓋的問題,也在立院協商過程中多次的來回。

就現今國家狀態而言,政治協商成為法案能否通過的主要關鍵,然而在政治協商過程中,黨團、立委、行政單位,都各自有其立場以及背後涉及的政治利益與計算,著眼的是在協商中如何換取選票以及行政資源。如果僅從法條中所牽涉對象的利害關係,探討法律的正義問題,那其實超越了這些立委與行政部門權限。

因此政治協商多半作為一種「利益交換」來換取其他法案的支持。民主政治成為政黨政治的形態時,本就有這樣的特性,在各種政治計算無法取得平衡時,主要的參照點便落在政治動員的力量了。它是常態現象,反而將政治繫於一種正義的想像,對筆者而言,那才在眾多媒體訊息中,反對官方版的聲浪一直不斷的佔據媒體,而言論上也逐漸的激進,上至首長下至主委,難脫各種責難之聲。雖然在原團不斷的透過法條中的利弊透過媒體訊息傳達,可惜的是實際上這樣的訊息,它仍只落在政治的爭論場域中,相對於握有行政資源的行政體系,透過所謂的「說明會」在部落進行的「政治宣傳」,動員力量的差距就立即的顯現出來。

因此暫緩通過所帶出來的緩衝時間,正是民間團體透過社會動員所換來的時間下,它不該只是個喘息的空間,而是透過時間來換取未來更多的動員力量。然而牽涉到的是民間團體所掌握的資源,能否支持更多實際與部落族人溝通的機會。從這個角度上,幾乎社運都面臨倒這樣的困境。

這樣的現實狀態,早已記在他們的政治計算簿子上,在過與不過之間,所調動的主要問題是在於明年的總統大選上,而非族群政治下的正義問題。

現實的狀況在各自的動員下,打成和局收場,然而現實狀況下,在握有行政資源下的國家體系,仍然勝券在握。除非「真實自治聯盟」能夠真實的面對部落在政治資訊上的落差,否則所謂的「真實」也僅能在政治宣稱上。這是一條辛苦的道路,它必須更謙虛的向下溝通,包含行政體系中的原住民鄉鎮區首長。

但這也是一條相對正確的道路,因為我們無法計算出檯面下政治協商背後的政治利益,所以需要更多的聲音來發聲,無論支持、反對、有條件支持等等,它需要創造的是更多參與者,而非僅是原住民族關起門來的內鬥,因為「自治」牽涉的不僅是台灣原住民族的未來,同時也是台灣未來民主制度走向的關鍵。

有關土地與財源的問題,將會在下一篇繼續探討。

(本文亦刊登於台灣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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