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3日 星期三

走過一條流動的生命-Lyung Gogan(大嵙崁溪)

文、圖:郭靜雯  2006.02.26

指著電腦上的照片,撒盎斯告訴我,這裡就是他的故鄉,秀麗山巒,碧綠河水穿越翠綠河谷,猶如血液在人體裡流動,如此具生命力的一個地方-馬里光(Marqwang)(新竹縣尖石鄉玉峰村)。他說,從出生開始,到去年的艾利風災前,他記憶中的部落就如同電腦上這張照片一般生動美麗。

我無緣見著他美麗的故鄉,可是我見著了他風災後的部落。我們是從內灣-宇老-過去馬里光的,上山的路處處崩塌,很多都是上次艾利風災造成的,他們說,艾利風災前幾乎不曾如此,頂多一兩處小崩塌,但從去年艾利風災開始竟然大地變色,今年的海棠與瑪莎颱風更侵蝕著舊痕與新傷。

山裡的道路都是沿者河流彎爬,我們循上游而去,到馬里光之前我們先走另一條路到秀巒,目的是要去看看秀巒攔砂壩。剛過檢查哨不久便可看到秀巒攔砂壩-一個藍色巨大水泥塊佔據河道中央,藍色是因為在水泥上噴上藍漆以掩水泥痕跡,河道一側蓋了魚道,非專家學者也可以看出,水寬根本不及魚道處,魚道無水,魚不可能經過魚道,這個攔砂壩是泰雅族Lyung Gogan(大嵙崁溪流域)也就是近一年來熱烈被談論的石門水庫集水區、大漢溪流域上,最上游的中型攔砂壩,順流而下,還有玉峰、砂崙仔、巴陵、榮華、義興五個大壩,無數個小壩,攔砂壩在完工後便很快淤滿,目前流域內全部的大小壩皆已淤滿,沒有攔砂的作用,但為了蓋壩、興建魚道,兩旁覆滿天然植被的山壁被爆破,成為大型水泥擋土牆,近路的一側,則施以所謂生態工法。

回頭往馬里光去,快到部落前,遠處便見對面山壁一個大崩塌,由崩塌旁邊的植被推測,崩塌地原是原始闊葉林。原來,玉峰攔砂壩就在下方,當地人告訴我們,玉峰攔砂壩興建於民國87年,當時為了蓋這個壩,把山壁用炸藥爆開,當初工程時的爆破巨響,連在部落都聽的到,而今反而就在攔砂壩下游處,堆積了從山頂整片崩落傾洩而下的土石,蓋壩與山壁崩落有無因果關係?無法以科學數據證明,但完工一年後便淤滿的攔砂壩,以今日現況來看,到底是攔砂還是造砂呢?

馬里光部落過去幾年進行的護溪護魚的環境保育行動,為部落帶來了美好的光景,美麗幽靜的河岸風光,自然幽雅的生態環境,不但是撒盎斯心中美好故鄉,也吸引了許多遊客來此賞景釣魚,同行的朋友,還可以隱約指出昔日玉峰橋下部落規劃的釣魚區。然而此情此景,卻是滾滾黃水,石塊橫佈,到處是山崩土石,彷彿是風燭殘年的將死老人,到處只見風災後水土餘跡,哪見昔日清澈河水、魚兒滿溪、秀麗山谷?而這條水,當地人說,已經一年了,從前年艾利之後,就一直如此混濁、滾黃,直到最近才漸恢復清澈。

尤命長老憶及,民國52年葛樂禮颱風來襲,下了三天三夜的雨,雨量之大,坍方嚴重,令他印象深刻,當時這個颱風,也造成大台北地區與桃竹地區嚴重的水患。民國57、58年北橫通車,財團進而進入當地砍伐紅豆杉(qparung utux)、白雞油(tgbing),並聘用原住民為工,當時財團以些許金錢便可以購得原住民的保留地,加以開發。

問及他認為2004艾利風災及2005海棠與瑪莎颱風,造成部落嚴重受創的原因,一輩子在此生活的生命經驗,讓他認為艾利風災當時連續多日的豪大雨,把時代的過往都沖顯而出。他們賴以生存的山林,在歷經日本人、林務局退輔會、林商,進入山林砍伐樟木、紅豆杉、櫸木等林木後,四、五十多年後的今天,被砍伐的樹頭已爛,不斷的濫砍造成水土根基不保。而1999年的921地震,也改變地體,水源頭搬家、水路改道,土石更加鬆動。而在馬里光附近,水利署興建的玉峰攔砂壩、砂崙仔攔砂壩,更讓他們見證了攔砂壩興建後帶來的改變,蓋壩時炸山,鬆動山壁,攔砂壩興建後,很快便淤滿,原來固定的河道,年復一年漸漸地堆石滿河面,河床變寬,河水改道,在凹岸處不停淘空山壁、帶走基石,造成邊波滑動,道路流失,部落危機。鄉公所發包的道路、涵管、護欄等工程,也常因不良設計、不當施工,施工人員非當地人,不瞭解水文地理種種因素的工程品質,造成大雨來襲時,原本水路遭到阻擋,災害加重。除此之外,當地人也不諱言,在現今不得不依附的經濟農業生存模式下,農路的開發與保留地上的農業生產,某種程度也是災因之一。

事實上,政府媒體所稱的石門水庫集水區、所謂大漢溪流域,由下溯上是泰雅族Msbtunux、Gogan、Marqwang、Mknazi四個社群的傳統領域,社群內又有多個部落。四個社群有各自的遷徙過程、歷史故事,獨自的或與其他部落共有的傳統領域與獵場,山川水文都有傳統名稱,此地的泰雅族人對在地的瞭解與情感,並不是一個「集水區」便可以概稱的。「石門水庫集水區」一詞,卻也只是反應了漢人不瞭解、尊重原住民,「集水區」、「供水區」分立,山林自然為人所利用的思考模式罷了。

綜觀台灣過去的政策,所謂「山地開發」,道路、林業、農業、觀光、水保,並不是為了在地原住民族,也不尊重原住民族及其文化,是為了林務局、退輔會、台大實驗林、外地資本,而盡其所能掠奪自然資源,而原住民被迫依附這樣的結構生存,土地流失、部落瓦解、文化語言失傳。等到剝削自然至自然反撲時,才不得不反思不當的開發利用模式,進行國土復育工作,頒佈「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宣稱「順應自然」。然而,在面臨下游廣大都會區民眾無水可用,水庫水質過於混濁的龐大壓力下,仍以「治理」的心態,治標不治本的方式,進行土石流整治與所謂生態工法。2004年艾利風災後自由時報報導,水利署計畫於新竹縣尖石鄉田埔村泰崗溪興建高台水庫;11億元分四年,將91處崩塌地作生態工法;初步規劃以八千萬經費興建攔砂壩,分四年在塔克亞金溪、泰平溪與匹雅溪等支流興建超過20個中、小型攔砂壩。而去年經過海棠、馬莎颱風後,聯合報報導指出,北水局將再蓋兩座攔砂壩,一在新竹秀巒,一在復興榮華附近,會朝低矮設計,兼顧邊坡與生態。攔砂壩仍是政府治水不變的選擇,雖然水利署從民國54年起,在大漢溪主、支流興建的123個攔砂壩,已經全部淤滿。但,攔砂壩不死,山河幾已死亡。

由上而下的治理概念下,政府的土地管理機制往往是去部落參與、去在地脈絡化的,以往的工程建設、現今的復育方式,通常無法由最瞭解自己土地的在地原住民決定、參與,只能任由國家體系內的農委會林務局、經濟部水利署、縣市政府水保局、鄉公所等行政機關各行其道。事實上,什麼時代,誰進行開發利用?如何開發利用?在地原住民都相當瞭解。論及原住民與其土地、領域和資源間的深遠關係,在地原住民有絕對的權益;論及對在地的認識與災因的詮釋,在地原住民有一定的知識;論及對土地的情感與生存的急迫,在地原住民有護家的重任,原住民族無疑是一個適當且必須尊重的角色,在國土復育的歷程上擔任重要的位置。

國土復育並非只是土木工程,更是生態、經濟、社會、文化的整體改造,應該突破「集水區」的思維框架,視一條河川為一個生命的存在、一條流域為一個活生生的有機體,其中包含了流動的人、土地、生命,瞭解歷史過程、知古鑑今,所謂國土復育才能有新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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