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8日 星期一

還地於自然?讓山林休養生息?

在台灣數度面臨劇烈氣候變遷帶來的災難之後,「還地於自然」、「讓山林休養生息」似乎成為社會輿論中不可忽視的一種環境論述。

這樣的論述某種程度挑戰了原住民居住在山上的正當性,姑且不從民族集體權的角度辯護原住民族的土地與自決權利,單就「自然」論自然,其中仍有許多值得思辯之處。

如果「自然」是一種獨立於人類社會之外不證自明的存在,而今正在人類活動的侵擾下受害,那麼,沒有疑問的,接下來我們要面對的自是「有哪些手段可以讓人類的活動停止對自然的傷害?」這一類技術性的問題。

但是,事實上,「自然」從來就是人類所創造出來的一個字眼,而且是在某些文化中才存在這樣的字眼,在另一些文化的語言中,是沒有「自然」一詞的。

它一方面顯示了這些文化中並非用「文化/自然」這樣的二分方式來理解世界,另一方面也提醒了我們「自然」是人類創造出來的一個語彙,這個語彙的意義也是被社會所賦予的。
既然「自然」是人類社會中被建構出來的概念,那麼,在進入「如何保護自然」或「如何還地於自然」等技術性問題的討論之前,我們似乎應該先釐清:現今我們要去保護的「自然」,是怎樣被創造出來?

「自然」的保存或利用如何成為社會中經濟、政治計算的一部分?每一套「自然」論述的背後,又隱含了怎樣價值觀和權力關係?

就台灣原住民的生活空間而言,上述問題促使我們去思考自殖民時期以來將山林視為財產,並且唯有以「文明」方式「開發」這些財產,方能取得其所有權的邏輯,就是在這樣的邏輯下,原本在原住民認知中處處皆為文化歷史地景的山林,被視為無人之境,於是那個無人的「自然」方得被塑造出來,而原住民和環境長期互動下產生的知識則被邊緣化、漠視或刻意抹去。

「讓山林休養生息」的背後,隱藏著一種和「文化/自然」的分類方式相似的「平地/山地」二分架構,這樣的論述在認為山林需要休養生息的同時,假設了山林的休養生息即可讓整個「平地/山地」系統獲得安全。

然而,實際上,平地並非僅僅是環境退化的受害者,更多時候,往往是平地啟動了環境災害的人為因素。

在一個環境風險高昇的年代,將「平地/山地」二分,想像它們可以在「開發/保育」上面各司其職的大尺度空間計畫,已然不足以面對山地、平地沒有誰是絕對安全的事實,而應該取而代之的是小尺度的、不分平地、山地的風險管理,並在和環境持續互動下,累積細微的環境知識,發展出資源利用與防避災的策略。

令人擔心的是,「讓山林休養生息」所隱藏的二分架構,卻正好讓平地規避了這樣的責任。

(本文同步刊登於台灣立報族群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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