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日 星期三

超大百元鈔現身花蓮火車站-國父說:我有叫你們亂賣國土嗎?




超大百元鈔出現花蓮火車站,網友發放kuso紅包。
文、照片/ 東部土地一斤30兩


2/1小年夜上午十點,一群人在花蓮火車站及商家發放紅包,但紅包裡頭不是真的紙鈔,而且紙鈔上還印著國父遺訓:「平均地權、節制資本」,更有一群「國父」在火車站發紅包向返鄉民眾拜年。這是關心東部土地的民眾,在網路上發起的kuso搞笑行動,義務製作文宣的團隊希望藉由此活動引起地方對「東部發展條例」中「土地條款」的關注。

他們表示,政治人物急欲立法通過的東發條例草案,照顧弱勢、地方補助條款的理念很好,但草案中大幅排除土地法規的公有土地釋出條款(草案7~9條),並不符合社會公義和庶民經濟。東發條例要釋出給財團的公有土地,高達花東地區87.5%的面積,而這些所謂的「公有土地」是歷史未決的沉痾。從日據時代到國民政府,花東地區的土地登記制度到現在都沒有妥善被執行,即便土地世代居住或耕種,仍有許多人無法申請土地所有權,必須每年繳納租金,甚至被認定違法佔用。不願具名的活動發起人說,政府長期忽視東部的經濟發展,東部本來就地廣人稀而資源分散,現在只有越來越弱勢的份。政府在西部的發展方式,一直以來都有拉大貧富差距的傾向,使得「富者越富、窮者越窮」,資源只能集中在少數人手上。東部這樣資源更加稀少的地方,應該要從「圖利庶民」的方向思考,而不是複製西部發展的模式。

舉例來說,花蓮吉安鄉南華村許多農民從日據前就在該區墾荒耕種,光復後,多數農民不知土地已收歸國有,直到民國八十多年陸續收到政府公文要求繳納土地稅及罰金。加上很多私人土地在政府強制徵收下轉賣給財團,才逼使村民自行成立「國有財產地爭取自救會」,期能從政府手中「買回」自宅或農地,花蓮鳳林地區、台東關山地區等也有過類似問題。反觀土地同樣被收歸國有的花蓮新城鄉七星潭社區,自民60年起雖陸續開放公地放領,但當地地價卻在政府大肆推廣觀光,財團炒作之下快速飆漲,讓居民面臨「買不起」,或需向政府「租用」自宅的窘境,同時,花蓮縣政府也打算將土地BOT給飯店業者興建七星潭濱海渡假村,未來民眾到七星潭看海也恐怕需要付費。

網友發起送紅包kuso行動,抗議東發條例亂賣國土。
東部公有地爭議的問題不分原漢族群皆有,但以阿美族為最顯著的受害族群,上週五(1/28)近三百名花蓮及台東的阿美族人北上至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抗議及夜宿,一度和封鎖線員警發生推擠衝撞。阿美族土地的歷史爭議多如牛毛,居民爭取土地權時卻普遍被相關單位忽視,例如港口部落、花蓮市Towapun部落等,最著名的例子即台東杉原美麗灣度假村,即便縣政府被控告並由法院宣判違反環評法、執照無效,縣府仍強行核發執照給飯店業者。台東縣政府回應「美麗灣開發案」爭議時指稱當地刺桐部落居民「長期占用」土地,然而該處形成刺桐部落族人的聚落已有五、六十年,族人指出過去祖父輩確實有試圖向政府提出土地所有權申請卻沒有下文,甚至傳出資料遺失的懷疑;而台東的三仙台(阿美族語傳統稱比西里岸)亦是在光復後,部落生活領域被劃為國有,到了98年,縣府在部落族人不知情的狀況下,將土地租給財團開發三仙台BOT旅館,引發族人抗議並爭取土地權益。

雖然東發條例開宗明義是要以「資源永續」方式促進花東的發展,但採取的做法卻是排除既定法令,將國公有土地快速釋出給財團利用,為了「財團的發展」強勢趕走世代居住、耕種的「違法」居民,罔顧人民權益及環境成本。草案7~9條土地釋出條文一但通過,財團要買賣租用國有地將更加容易,未來東部原住民的土地與文化也將同時消失,就算有錢也買不回自己的家。民間團體並非反對所有的開發,但對於東部的發展,政府理應將發展的機會和資源保留給弱勢的民眾,並且扶植能夠回饋地方居民的產業發展,怎可連居住權都從人民手上奪走,只為了集中大量資源給本來就有能力開發的財團?

發起kuso行動的網友平時就常聚會探討東發條例的土地問題並撰寫相關文章,近日發起網路連署,同時也製作部落格介紹最近爭議性的「東部發展條例」問題。上週起花蓮火車站就開始不斷地湧入觀光及返鄉過年的人潮,小年夜更是返鄉的高峰。於是這群網友臨時起意,將訴求製做成紅包模樣,除了擺放店家讓自由索取,也趁著小年夜的返鄉人潮,號召親朋好友一起在火車站發放。他們表示,並非反對東發條例全篇條文,只是認為應該刪除草案當中第7~9條「亂賣國土」的條款。這群網友表示並不反對東發條例通過,同時也支持東部發展,但反對土地財團化。發起人表示,紅包雖然引人注目,但單靠紅包宣傳是不足的,因此在2月間,仍會在花蓮及台東兩地舉辦各種活動,期望製造對話空間,並藉由口耳相傳,讓花蓮台東兩地鄉親了解東發條例。

(本文亦刊登於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延伸閱讀:
*部落格:來唷~東部土地一斤30兩
*東部發展條例:王廷升版國民黨版民進黨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